本报讯 在6月18日举行的上海银行业案件防控工作会议上,上海银监局局长阎庆民强调,上海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清形势,防患于未然,坚决遏制上海银行业大案要案发生。
记者从获悉,银监会对金融案件的责任标准是:对支行辖内发生一起100万元案件或两起50万元以上案件的,首先要追究支行行长的责任,并按照上追两级的要求,对上级行主管行长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二级行辖内发生一起500万元以上案件或两起300万元以上案件的,首先要追究二级分行行长的责任,并对省行分管行长进行行政处分;一级分行辖内发生一起1000万元以上案件或两起500万元以上案件的,首先要追究省行行长的责任,并追究上级行分管领导的责任。
对于监管人员,阎庆民也提出了相应的要求。他指出,下半年,上海银监局将从五个方面加强对上海银行业案件防控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一是监督指导案件排查工作;二是强化案件整改评估工作;三是严格实施案件问责制度;四是增强案件防控协同力度;五是做好案件信息披露。今后,上海银监局将督导上海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总结反思案件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遏制大案要案的反弹势头,着力构建案件防控长效机制,确保上海银行业稳健持续发展。
记者从获悉,银监会对金融案件的责任标准是:对支行辖内发生一起100万元案件或两起50万元以上案件的,首先要追究支行行长的责任,并按照上追两级的要求,对上级行主管行长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二级行辖内发生一起500万元以上案件或两起300万元以上案件的,首先要追究二级分行行长的责任,并对省行分管行长进行行政处分;一级分行辖内发生一起1000万元以上案件或两起500万元以上案件的,首先要追究省行行长的责任,并追究上级行分管领导的责任。
对于监管人员,阎庆民也提出了相应的要求。他指出,下半年,上海银监局将从五个方面加强对上海银行业案件防控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一是监督指导案件排查工作;二是强化案件整改评估工作;三是严格实施案件问责制度;四是增强案件防控协同力度;五是做好案件信息披露。今后,上海银监局将督导上海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总结反思案件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遏制大案要案的反弹势头,着力构建案件防控长效机制,确保上海银行业稳健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