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行永定路支行提出自己不是开户行,不应成为被告
认为中国银行扣取3年的银行卡年费侵犯了财产权,北京律师孙在辰诉至法院讨要。昨天上午,海淀法院开庭前,被告中国银行永定路支行提出自己不是开户行,不应当做被告。法官表示将择日开庭。
被告
不是开户行也未收年费
孙在辰诉称,去年11月,他在中国银行永定路支行存了4万元钱,12月取出时,发现少了30元。通过账户明细得知,中国银行分四次划走了30元钱,并告知其是年费。
孙在辰认为,中国银行事先没有通知他,私自划钱的做法侵犯了他的财产权。
昨日上午,海淀法院开庭前,中国银行永定路支行代理人提出,孙在辰的卡是在西城支行开户的,年费也不是永定路支行收取的,永定路支行仅是孙在辰存取款业务的代办银行,不是其账户管理的责任银行,不应该成为被告。
法官要求原被告进一步举证后择日开庭。
原告
银行收年费应事先通知
庭后,孙在辰的代理人韩雪表示,银行收取“年费”的行为违反了多部法律。银行与储户之间是借贷法律关系,公众存款是商业银行资产的主要来源,商业银行吸收社会上的闲散资金提供给工商企业等使用,储户不负有向银行支付服务费的义务,如果银行想收年费,根据价格法的规定,应事先通知,并经过听证,而不是仅向银监会备案,然后发个公告。
韩雪认为,中国银行此举还违反了合同法,因为孙在辰的卡是在2004年办理的,当时合同里没有提及年费,但在合同继续有效的情况下,中国银行单方强行划走年费,是一种违约行为。《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中也没有规定可以收取年费。
对此,中国银行永定路支行代理人没有正面回应,但表示有信心胜诉。
认为中国银行扣取3年的银行卡年费侵犯了财产权,北京律师孙在辰诉至法院讨要。昨天上午,海淀法院开庭前,被告中国银行永定路支行提出自己不是开户行,不应当做被告。法官表示将择日开庭。
被告
不是开户行也未收年费
孙在辰诉称,去年11月,他在中国银行永定路支行存了4万元钱,12月取出时,发现少了30元。通过账户明细得知,中国银行分四次划走了30元钱,并告知其是年费。
孙在辰认为,中国银行事先没有通知他,私自划钱的做法侵犯了他的财产权。
昨日上午,海淀法院开庭前,中国银行永定路支行代理人提出,孙在辰的卡是在西城支行开户的,年费也不是永定路支行收取的,永定路支行仅是孙在辰存取款业务的代办银行,不是其账户管理的责任银行,不应该成为被告。
法官要求原被告进一步举证后择日开庭。
原告
银行收年费应事先通知
庭后,孙在辰的代理人韩雪表示,银行收取“年费”的行为违反了多部法律。银行与储户之间是借贷法律关系,公众存款是商业银行资产的主要来源,商业银行吸收社会上的闲散资金提供给工商企业等使用,储户不负有向银行支付服务费的义务,如果银行想收年费,根据价格法的规定,应事先通知,并经过听证,而不是仅向银监会备案,然后发个公告。
韩雪认为,中国银行此举还违反了合同法,因为孙在辰的卡是在2004年办理的,当时合同里没有提及年费,但在合同继续有效的情况下,中国银行单方强行划走年费,是一种违约行为。《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中也没有规定可以收取年费。
对此,中国银行永定路支行代理人没有正面回应,但表示有信心胜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