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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持股上限难住重庆地下金融转正

作者:佚名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时间:2008-08-07 16:02:42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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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5日发布将在年内批准设立8~10家小额贷款公司的信息后,各路资金蜂拥而至,争夺有限的小额贷款公司指标。但重庆规定单一投资者持股不得高于10%,增加了收编地下金融的难度。

  资金蜂拥而至

  上海市某金融机构旗下一家投资公司负责人昨日在看到《第一财经日报》有关重庆可以开设小额贷款公司的消息后,找到本报记者,称有2亿元左右资金想到重庆办小额贷款公司,该公司负责人期望能通过本报记者获得在渝申办小额贷款公司的更多信息,并约见相关负责人。

  重庆市金融办一位工作人员称,该市5日发布年内将审批8~10家小额贷款公司的消息后,打电话咨询的人一直不断,估计至少有50~60笔资金有非常强烈的愿望。不过目前还无法估计这些资金的总量。

  “现在想在重庆申办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多得不得了。”重庆市金融办主任罗广昨日称,不过鉴于该市小额贷款公司目前仍处于试点阶段,因此年内不会批准超过8~10家这一既定指标的小额贷款公司。但他表示明年会有所放宽。

  记者昨日从该市一位有意做小额贷款公司的人士处获悉,他们在半年前就开始做相关准备工作,但是争夺小额贷款公司的申办指标非常激烈,一些资金甚至通过相关领导找关系,要求参与设立小额贷款公司。

  10%持股限制

  目前,想在重庆独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可能性基本为零,因为《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该市办小额贷款公司的“有限责任公司应由10~50名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10~200名发起人”。中国银监会、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则要求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有限责任公司应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2~200名发起人”。

  重庆市还要求该市的小额贷款公司单一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关联方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这意味着投资者如想达到控股目的或未来在小额贷款公司中占据大股东地位,只有通过复杂的关联企业或委托持股来实现。

  不过昨日重庆市一位正在争取参与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的私营老板称,按照该市的设立要求,此前当地所期望几年内借小额贷款公司收编该市约200亿元地下金融,特别是高利贷公司,将有很大难度,因为高利贷公司即使想将其资金“转正”,也难以拿到公司申办指标。此外,最高持股10%的限制降低了高利贷资金参与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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