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广东银监局独家回应理财周报荷银渣打花旗理财高风险投诉调查
个别外资行隐瞒风险披露 市场准入和监管须更严
“把眼睛擦亮点啊!”理财周报近期进行的外资银行高风险投诉调查引起强烈反响。截至10月23日,理财周报在天涯社区发起的投诉征集,已有数千条跟帖,理财周报编辑部也接到数十个投诉渣打、花旗、荷银等外资行的电话。
“银行那些人在推销产品的时候,一般都说收益比存银行定期高,而风险就避而不谈。不谈本金损失,不主动说明或提示任何风险,特别是那些不懂的人。”天涯网友“月亮”的帖子代表了多数投诉者的心声。而另一位天涯网友则提醒投资者:“这些代理人只为自己的任务完成及赚取代理费的多少为目的,到手后那管客户的死活!自己不仔细分析判断,听信理财师,当然要吃亏了,这和去美容店不是一样的么?”
在全球金融海啸肆虐的艰难时刻,本报对关于银行理财产品投诉展开的深入调查,已经受到了中国银监会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主任李伏安的高度关注,他在10月16日明确告诉理财周报记者“调查银行不正当销售是对投资者负责”。10月22日,广东银监局办公室也对本报的投诉调查进行了正面回应。
有些银行未写明产品高风险特性
理财周报:最近一两年来,关于外资银行的理财产品,投资者主要有哪些方面的投诉?共收到多少起投诉?
广东银监局:2007年以来我辖外资银行收到的有关理财产品的投诉多集中在产品未能实现预期收益、客户在提前赎回过程中与银行出现纠纷、客户认为银行风险提示不够详尽等方面。
广东银监局至今受理过群众有关外资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诉1起,主要是某客户因为收益不如预期而针对某外资银行采取了示威抗议等过激行为。经协调后,客户选择了提前赎回理财产品。
理财周报:基于这些投诉,外资银行理财产品的主要风险和销售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缺陷在哪里?
广东银监局:根据我局的暗访调查和现场检查,近一两年来外资银行客户对理财产品的投诉,一方面与国际金融市场波动较大等客观原因有关,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个别外资银行的风险披露、销售人员管理等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
如在风险披露方面,《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第五十一条规定对非保本浮动理财收益计划应在风险提示中应写明“本理财计划是高风险投资产品,您的本金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重大损失,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但有些银行弱化了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广告单张中的风险提示,未写明产品的高风险特性,对本金可能蒙受重大损失的程度说明得不够。
此外,有些产品介绍按照外文或者香港的语言习惯来表达,信息披露语言较为晦涩,本地投资者阅读起来较为困难,导致投资者难以读懂,对一些产品得信息似懂非懂、一知半解,不能充分了解产品风险和收益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