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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摊派债券建水浒城重演打家劫舍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在线  时间:2008-05-14 15:15:45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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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梁山县政府面向社会(主要是全体政府、事业单位及个人)发行所谓“集资共建水浒文化城债券”,共计5000万人民币。国家发行债券都实行公平、自愿的原则,可是,每个在编的工作人员都必须交,处级干部每人5000元,科级3000元,家庭困难的可以少交,但最低不少于2000元。

  作为水浒故事的发祥地,国家AAA级旅游区,政府力推“水浒文化”,修建水浒文化城,打造“水浒名片”,本可以理解。文化搭台、经济唱戏,好多地方都在这么干。应该承认,修建水浒文化城,确实是展示政府政绩,提高地方知名度与影响力,为地方创造发展机遇的契机。但是主打水浒文化牌,也应该量力而行,尊重公众感受。不能把弘扬传统文化理解为大兴土木,更不能侵犯公民权益。而梁山县不仅“打肿脸充胖子”建设水浒文化城,而且强行向社会摊派大额债券,就不能不让人有话说了。在我看来,政府摊派水浒城建设债券颇有点重演水浒英雄“打家劫舍”的意味。在现代法治社会里尤其刺眼。

  首先,梁山县政府发行债券本身就不合法。早在1993年,《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乱集资和加强债券发行管理的通知》就规定,地方人民政府不得发行或变相发行地方政府债券。《预算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而且,梁山县政府“以县财政作担保“的做法违反了《担保法》“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的规定。正如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周泽所言,地方政府发行债券将直接破坏国家金融秩序,其实质就是非法集资。

  再说,认购债券属于一种投资行为,梁山县政府总该让人自愿认购吧。但是,梁山县规定,每个在编的工作人员都必须交,处级干部每人5000元,科级3000元,家庭困难的最低不少于2000元。买不买债券,买多买少,本是公民的自主权利,政府有权力规定认购数额吗?人的经济能力有大小,家庭情况千差万别,精神境界也不一样。而该县大部分农村教师,每月工资不过八九百元,动辄摊派数千元,如何让人承担得起?正如有教师抱怨的那样,“我们也支持县里发展旅游,但不能强行摊派啊,就这么一点工资,还要养家糊口,都交了家里怎么生活?”硬性规定债券认购数额,而且威胁“如果不交,就停发工资、扣养老保险”。这除了把经济困难的家庭推向无助的境地,充满权力摊派逻辑之外,哪里还有一点自愿的影子?

  虽然“爱我家乡,踊购债券,旅游兴县”的债券发行口号颇具煽动性,但是根本经不起一驳。买债券就是爱家乡,不买债券就是不爱家乡,这是哪门子逻辑?拿“不爱家乡”的大帽子压人,要我说,家乡值得爱,但是这样的地方政府真的不值得爱。当然,慑于政府“停发工资,扣养老保险”的淫威,吃财政饭的体制内人,即使有人不愿意买债券,为了不穿小鞋,不丢饭碗,他们还有不认购债券的选择吗?至此,自愿的画皮不攻自破。

  更为重要的是,现在的政府越来越热衷于上工程上项目,越来越喜欢利用自身权力做工作,不仅与民主法治精神相左,而且是在伤害政府公信力。在我看来,趁透支政府财力与公信力的“水浒文化城”还没有上马,一方面,政府应该及时停止违法发行地方债券,打住与无锡“水浒影视城”一比高下的政绩冲动。另一方面,面对地方政府违法发行债券,绑架公民利益,打造面子工程的怪现象,上级有关方面应该有树立一个界桩,不能让政府违法屡试不爽。给权力套上紧箍咒,遏制政府的权力惯性,是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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