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金融之星 >> 基金 >> 基金法规 >> 正文
股票代码: 

尚福林:推动基金公司试点股权激励

作者:佚名  来源:青岛财经日报  时间:2007-11-21 09:22:14     【字体:
您手中的股票数据 赢富 免费帮你看 输入手机号码

   此前,在第31次基金业联席会议上证监会主席尚福林赞扬了近年来基金行业发展取得的进步,但基金行业作为机构投资者的重要力量,与资本市场持续发展的要求还有相当的距离,他指出,全行业要高度重视,未雨绸缪,认真加以改进,证监会正通过大力推动创新和加强监管来做优做强基金业。
  他表示,证监会将致力于有条件的基金管理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试点,开展专户理财业务,加快基金销售费率改革,拓宽基金管理公司理财范围等业务创新等工作。
  为推动基金公司股权激励制度,证监会已运作了一年多的时间。基金经理"离职潮"这一现象推动了证监会对股权激励的态度转变。
  据悉,经过今年上半年的一轮探讨后,证监会对于基金公司股权激励的思路趋于成熟,大致是:首先,基金公司员工持股不能超过基金公司总股本的25%;第二,在拿到股权的员工离职之前,需将股权按公司原先约定价值归还;第三,基金公司员工持股方案必须获得股东会表决通过。
  证监会在这个问题上也采取了谨慎试点、成熟一家实施一家的思路。即便如此,一家有望试点的基金公司副总仍感到乐观,"我们一直在推动这件事,但肯定不是某一家基金公司能做的,会里的操作细则何时出台很重要,预计是在年内。" 

[ 编辑信箱 ] [ 打印文章 ] [ 字体:   ] [ 关闭窗口 ]

现有  人对本文发表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你发表的评论只代表个人观点,不代金融之星观点。请在发表评论前阅读本网站的《免责声明》

发布商链接
重要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