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金融之星 >> 基金 >> 基金研究 >> 正文
股票代码: 

期指新指引“紧箍咒”有点紧 公募有些畏难

作者:支玉香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时间:2010-03-17 14:26:42     【字体:
您手中的股票数据 赢富 免费帮你看 输入手机号码

  千呼万唤始出来,在股指期货即将推出的最后阶段,关于公募基金参与股指期货的细节终于明确。3月1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股指期货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的征求意见稿。虽然政策上准入的障碍已经扫除,但公募基金纷纷表示,股指期货的投资并非控制投资额度这么简单,还有很多准备工作要做。 

《指引》新规

基金卖空头寸压缩至20%

    《指引》规定:股票基金、混合型基金及保本基金可以投资股指期货,而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不得投资于股指期货。

    基金投资股指期货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同时必须控制持仓规模,持有的买入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10%,持有的卖出合约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

    为防止基金利用期货投资的杠杆特性增大投资风险,《指引》将控制基金的总投资头寸(即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总和)。普通开放式基金限制在基金资产净值的95%之内,ETF基金、指数基金和封闭式基金控制在100%之内。

    相比2007年下发的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股指期货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引》主要做了两方面的调整。一是将保本基金纳入了可投资指数期货的范畴;二是将空头头寸比例从 “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该股指期货标的的指数成分股,以及其他具有高度相关性股票的总市值”改为 “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

    对于压缩空头头寸比例,好买基金研究总监乐嘉庆认为,在股指期货推出的初期阶段,对基金参与额度的刚性控制是必要的,有助于控制风险;随着投资行为逐渐成熟,参与头寸比例或许会慢慢调整。

    而事实上,《指引》中对基金投资股指期货比例的空间已经超出了一些基金公司此前的预期。有基金公司投资高管表示,海外公募基金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比例并不高,“能把这些额度用好就很不容易了。”乐嘉庆表示,这些持仓额度比例加上基金仓位的调节,对冲A股市场的风险已经有很大的可操作性了。

公募反应

具体思路还要等待“指示”

    虽然已经明确了公募基金的参与程序、比例限制,但基金公司要真正步入股指期货大门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技术上的难度也是公募基金面临的一个隐形门槛。由于投资被限定在套期保值的范畴,公募基金主要能做的就是利用股指期货这一工具控制风险和锁定收益。但在这个过程中,“基金产品的持仓结构与股指期货的相关性,需要做大量模拟和实证的测算,来论证产品的投资决策。”深圳某基金公司投资总监表示,“这对数量化的要求特别高。”

    另外,严格的参与程序也使部分基金公司产生“畏难情绪”。《指引》规定,基金管理公司拟运用基金财产进行股指期货投资的,应将相关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等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同时,确保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及风险控制各环节的独立运作,并明确相关岗位职责。还需要建立股指期货投资决策部门或小组,并授权特定的管理人员负责股指期货的投资审批事项。

    “只有一些产品开发基础较好的基金公司将来可能针对股指期货设计结构化的产品。”基金公司人士表示。对于“第一个吃螃蟹”,公募基金显得心有戚戚,“要是做好了还好说,没做好很容易落人话柄。”

    目前能直接参与股指期货的基金屈指可数,而现存老基金若决定拟参与股指期货投资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中明确相应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方式等,并经持有人大会和监管部门审议通过。对于公司中产品结构上尚不具备参与股指期货资格的老基金,部分基金公司表示暂无意针对股指期货改变基金契约。

    此外,监管层的审慎态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金公司的行为。有基金公司高管表示,目前是看到了书面指引,但具体管理思路还要等监管部门口头上的“指示”。 

共 2 页 [1][2]下一页末页

[ 编辑信箱 ] [ 打印文章 ] [ 字体:   ] [ 关闭窗口 ]

现有  人对本文发表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你发表的评论只代表个人观点,不代金融之星观点。请在发表评论前阅读本网站的《免责声明》

发布商链接
重要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