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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大宗交易存量发行细则将出台

作者:黄玲雨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时间:2008-10-08 15:08:31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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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交所完善大宗交易平台的动作在逐步推进。

  据北京某券商高层透露,十一节前,上交所曾召集8家券商分别商讨存量发行的实施和大宗交易系统合格投资者的扩容等问题,准备在今年四季度推出此业务的试点。

  “上交所正在力推大宗交易市场的发展,将通过制度完善和功能创新,吸引更多机构投资者入场,争取合格机构投资者数量从如今的200位左右扩大到600位,最终促使大宗交易平台功能的多样化。”上述知情人士表示。

  缓解个人大非抛售压力

  8月初,证监会向外界透露,将在大宗交易系统上引入“存量发行(售)机制”,但具体的实施细则一直没有出台。

  在节前的研讨会上,上交所透露了存量发行的一些细节。

  “存量发行实施细则已经制定完成,将于节后发布。”上述知情人士透露,“发行价格的确定将采用‘询价’方式。由券商主导询价过程,向不低于10家大宗交易合格投资者询价,询价时间约为2-3天。”

  至于存量发行是否须经审批,该知情人士透露,“券商完成发售方案后,仍将报证监会审批。但相较定向增发,审批周期会缩短,难度也会降低。未来可能改为备案制”。

  为减轻大小非解禁对市场造成的过度冲击,监管层进行了多项政策努力。

  证监会4月20日发布的《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规定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但现有大宗交易平台的“一对一”交易模式,使得其交易效率难以满足巨额存量大小非的需要。

  “存量发行机制旨在解决交易效率低下的问题。”某沪上券商投行部总经理表示,“同时与可交换债券形成互补。”

  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规定》,申请发行可交换债的主体只能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也就是说这一大小非减持的通道只适用于主体是法人的大小非,而主体为个人的大小非则被排除在外。而存量发行则是面向所有的大小非股东,包括个人大小非股东。

  除了在短期为解决大小非减持对集合竞价系统的冲击,大宗交易系统的发行功能和询价机制也为大宗交易系统未来的功能定位提供了想象空间。

  “大宗交易平台短期作用是解决大小非问题,但一旦运作良好,中长期则可以承担再融资功能——在大宗交易系统上进行快速配售和定向增发。”上交所某中层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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