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调整之后,近日,保监会又公布了《关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修订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行业费率的批复》,同意对人保财险、平安财险和太保财险所代表的A、B、C三款商业车险条款中的三责险费率进行不同程度地下调,并与调整后的交强险于2月1日起同步实行。
费率下调符合市场预期
经过比较分析,记者发现,由于A、B、C三款版本本身保费差别就不大,因此,此次商业三责险的调整幅度也基本相同。以A款为例,北京地区保额5万、10万、15万、20万、30万、50万和100万对应的原先保费分别是671元、940元、1060元、1141元、1275元、1515元、1973元,调整后分别为607元、877元、999元、1087元、1226元、1472元、1917元,下调幅度在2.8%至9.5%不等。
对于此次商业三责险的费率下调,中华联合北京分公司车险部总经理李扶坚认为,符合市场预期。“尽管交强险实行强制投保,商业三责险是车主自愿投保,但两者在承保范围上有很大的相似性。如果在交强险费率下降保额提升的情况下,商业三责险费率不进行相应的调整,必然会受到‘挤压’。”
此前,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王治超表示,商业三责险费率的下调与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的调整联系紧密。因为新的交强险方案将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从6万元提高到12.2万元,这使得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责险部分承担的责任降低,必然导致费率下降。
保险公司经营压力增大
不过,在接受记者采访的几家保险公司有关人士均表示,在车损险等商业险种费率没有同步上调的情况下,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费率的双重下调,将对今后财险行业的保费增长形成制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