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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前的重疾保障和医疗报销保险

作者:黄莉丽  来源:向日葵保险网   时间:2008-05-07 10:36:44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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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刘女士在一家广告公司做总监,儿子已经送去澳洲读大学,在经济上主要支持儿子读书。想为自己考虑一下医疗方面的保障。

  客户背景: 刘女士 49岁 女 已婚 新闻广告业 广告业 月收入10000元

  该方案的年缴保费预算:6800元

  未成年子女数:1个  赡养老人数:2个 社保情况:有  贷款供车:无  贷款供楼:无

  主险:

  附加险:

  刘女士目前主要的经济支出是儿子读大学的费用,包括生活费,每年要几万元。自己想买一些医疗补充社保,但支出有限,只能一年交7000元左右。于是设计了如下计划:

  重疾方面:购买守卫人生重疾保险,保额:50000元,缴费至59岁,4615一年

  附加意外医疗:个人综合意外险, 保费:1186元

  意外身故给付 意外残疾给付 意外烧伤给付 200,000元

  意外而产生的医疗费 10,000元/次

  每次因疾病或意外住院给付 100元/日

  每次因疾病或意外入住医院重病监护病房 100元/日

  每次因疾病或意外住院费用补偿 5,000元/次

  每次因疾病或意外手术费用补偿 5,000元/次

  附加康安卫士防癌疾病保险 恶性肿瘤保险金 50,000元 保费:925元/年

  保费共:6726元

  总结:

  1.被保险人年满80岁,可领回守卫人生的保额¥50,000元作为祝寿金

  3.意外伤害医药补偿:每次意外事故最高医药给付为¥10,000元,意外医药费包括医生诊断、处方、手术费、救护车费、药费、X光检查、护理费、医疗用品等在医院内支出的费用;

  4.每日住院 / 每日重病监护给付津贴:每日住院金额¥100元乘以住院日数给付补偿金额予以被保险人;若需入住重病监护病房治疗,则每日住院金额¥200元乘以住院日数给付补偿金额予以被保险人。对于同一住院原因的给付,最高以180天为限;

  5. 住院费用补偿: 每次疾病或意外事故的住院费用补偿最高¥5,000元.

  6.手术费用补偿:每次疾病或意外事故的手术费补偿金¥5,000 元。

  7.豁免保费:在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于年满六十五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前,或于被保险人六十五岁生日前(若保险单周年日与被保险人生日是同一日期)发生本合同所定义的全残并在全残持续期内,则本公司将豁免投保人所应缴付的本合同的保险费。

  8.身故保险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身故,则本公司将给付身故保险金¥5-6万元予健在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其金额等值于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保险金额。若因意外身故,身故金受益人可获¥25-26万元保险金额。

  9.防癌疾病保险 恶性肿瘤保险金¥50,000元

  2.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最多可获¥60,000元的重疾保险金。(60-80岁,保额递增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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