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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失踪 可先赔一半

作者:刘锋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时间:2008-05-30 11:21:43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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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定富昨表示将坚决杜绝拖赔欠赔

  四川保险业抗震救灾工作汇报会昨日在蓉举行,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他强调,当前做好保险抗震救灾工作的核心就是确保理赔服务万无一失,杜绝各类拖赔、欠赔、惜赔现象的发生。为此,中国保监会和灾区保监局将向社会各界公布理赔服务举报电话,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据透露,截至目前,保险业共接到相关保险报案21.5万件,初步核实,被保险人死亡1.49万人,伤残1868人,被保险房屋倒塌4.29万间,已付赔款1.29亿元。

  吴定富表示,保险业应坚持“重合同,守信用”的原则,凡属于保险责任的,要应赔尽赔。对于有争议的,应作出有利于客户的解释。

  吴定富还向记者介绍了几种特殊情况下的理赔思路:“对于被保险人全家遇难的,保险公司应按理赔程序和继承法,主动寻找受益人,直到找到保单合法受益人并予以给付;对被保险人失踪的,按照当地政府提供的失踪人员名单,保险公司先行赔付保险金额的一半,一旦确认死亡即全额赔付;对于保单损毁或灭失的,如果申请人提供的基本信息与保险投保资料相符,保险公司将无保单受理。”

  吴定富表示,为加强对保险理赔工作的监督,保监会将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中国保监会:010-66071530;四川保监局:028-86268325、13880040113。欢迎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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