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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长违规操作 500万农民保险金仅剩几百

作者:周洁芳 朱宪芳  来源: 检察日报   时间:2008-06-05 15:09:43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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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不听话就把谁“拿下”,这是广西钟山县民政局原局长刘书旺的“绝招”

  刘书旺违规把农保金存在资金局,是因为资金局给的利息高

  刘书旺从看守所出来后,更加不可一世

  2008年5月15日,笔者采访了承办广西壮族自治区钟山县民政局原局长刘书旺滥用职权案的主诉检察官。检察官告诉笔者,通过这个案件发现,从国务院到自治区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的管理都制定了完善的规章制度,而导致农保金损失的根本原因,是基层行政执法者的依法行政意识淡薄,漠视群众利益,行政乱执法。最终的责任推给了政府,最后的受害者是老百姓。

  壹 副手不听话就被“拿下”

  1992年,广西推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梧州地区钟山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公室(以下简称“农保办”)于1994年12月才成立,隶属钟山县民政局,2004年12月底,钟山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0409人,收到保费366万元。

  时任钟山县民政局分管领导的徐某说:“成立之初管理比较规范,收来的保险金都放进设立在中国建行的专户。”如果钟山县社会养老保险金像当初一样规范运行下去,可能就没有以后的事发生了。但是,“后来‘农保办’账户上仅有几百元钱,工作人员的工资都发不出,有的投保人意外死亡,按规定连本带息归还投保人家属,当时都无法兑现,”农保办甚至“连水电都断了”。这里就不得不提到一个人——时任钟山县民政局局长的刘书旺。

  1995年6月,刘书旺担任钟山县民政局长,在局里,他说一不二。

  刘书旺十分关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曾认真思考让农保金保值增值。当时刘书旺和钟山县经济发展资金管理局(以下简称资金局)局长欧阳川联系上后,商谈了农保金存放事宜。1995年9月,刘书旺把300多万元农保金从建行撤出,存放到钟山县资金局,并签订了存放协议书。

  将农保金存放到资金局是违反规定的,难道刘书旺不知道?

  刘书旺上任后,曾认真研究过民政部以及自治区有关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所有文件,钟山县关于“建立和健全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还是刘书旺亲自起草的。刘书旺说过:“我对养老保险的基层管理规定很清楚,养老保险金只能存放在国有银行或购买国债,放到其他地方是违规的。”而刘书旺把农保金从建行撤出存放到资金局,“主要是资金局给的利息高。”当时,欧阳局长答应只要民政局把农保金存放到资金局,利息可以给到20%以上,比建行高多了。

  刘书旺把农保金存放到资金局的事情,起初只有一名操作人员知道,副职们都不知道。后来在梧州地区民政会议上,领导讲话时曾提到了这件事,当时参加会议的钟山县民政局有关领导才猛然醒悟过来。

  徐某回忆,1995年9月的一天,刘书旺叫他到局长办公室,让他在一份协议上签字。对这份协议,徐某只是粗略知道是民政局和资金局达成的一项合作,具体内容并不清楚。当时徐某走进刘书旺的办公室,见刘书旺不想让他知道其中的详情,便没有过问协议具体内容,只是签字。

  一次,在民政局办公会议上,徐某小心翼翼地向刘书旺提出:“地区局知道我们这样做不合适,是不是考虑把农保金撤回来,存放到银行较为稳妥?”

  刘书旺说:“不怕的,资金局是政府的一个部门,没有问题。”

  徐某还是不放心:“我们是违规操作,出问题就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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