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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拒赔被判赔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晚报  时间:2008-06-19 10:16:49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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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先生和朋友乘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事发后,交管部门核实,两人都喝了酒,没有摩托车的驾驶资格,二人同乘的摩托车还没有定期检验。但由于两人受伤后昏迷,交通队无法认定事故责任,甚至是谁驾车都无法判断。一年后,袁先生死亡,袁先生生前买了保险,其父母在其死后到保险公司理赔,被保险公司以袁先生酒后驾驶、无照驾驶、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为由拒赔。夫妇俩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记者今日获悉,西城法院一审判决中国平安(49.00,-0.94,-1.88%,吧)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给付保险金近12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在交管部门没有认定的情况下,袁先生确实有酒后驾驶、无照驾驶、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的可能性,但并非存在必然性。在庭审中,保险公司没有提交充足证据证明肇事摩托车由袁先生驾驶,因此保险公司应对此起保险事故,承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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