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月份开始执行的新版交强险对我省保费收入未带来影响。记者从福建保监局获悉,今年2-5月份,我省(厦门除外)机动车商业三责险及其附加险保费收入达5亿元,同比增长了23.1%。
据介绍,该数据剔除了商业三责险自身费率下调的影响后,其实际增速与承保车辆增速保持同步,未大量出现因交强险责任限额提高而不保或少保商业三责险的情形。主要原因:一是投保人的保险意识不断增强;二是近年来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不断提高。2008年福建省仅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残疾赔偿金标准就比上年提高了12.7%,投保人的风险保障需求相应扩大。因此,新版交强险大幅提高的责任限额对机动车商业三责险业务影响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