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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两周岁 礼物口惠实不至

作者:余果  来源:东方早报  时间:2008-07-07 08:43:45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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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大私家车主本周可谓喜忧参半,因为周二(7月1日)正是交强险实施满2周年的日子。随之改变的是交强险的费率浮动限额,浮动上下限由去年7月1日起的10%上升到20%。面对将要接踵而来的续保问题,喜的是那些2年来行车记录良好的车主——他们将可以享受费率进一步下浮带来的保费优惠,忧的是那些有违规、肇事记录的车主,在原来基础上他们可能要面临费率再度上浮。

  今年2月起实施新版交强险,其中与百姓关系最为密切的6座以下家庭自用汽车的交强险基础保费由原来的1050元下调到950元,如果有守法车主享受到费率最高下调20%的优惠,那就意味着其最多可省190元(即950×20%),也就是说只需要缴纳760元交强险保费即可;反之,不良记录多的车主的保费将有可能上升20%,即增加到1140元。

  “最大优惠”仍需一年数据积累

  2007年6月份,保监会联合公安部共同制定并出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规定,车主续保交强险可享受下浮优惠。与事故理赔相联系的优惠标准主要包括:上一个年度未发生责任交通事故理赔的车主,续保时保费下浮比例为10%;上两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交通事故的,费率下浮比例为20%;上三个及三个以上年度未发生事故的,下浮比例为30%。

  与交通违法相联系的费率浮动标准在上海则更为特殊:2008年4月1日起,上海市对交强险“双挂钩”制度中与交通违法相联系的费率浮动标准进行了调整,该次调整对交通违法行为费率上浮的上限由原来最高70%改为最高60%;而下浮优惠则由以往每年固定的下浮10%调整为第一年下浮10%、第二年下浮20%、第三年起下浮40%。车主如果连续三年或三年以上无交通违法记录,续保时费率可下浮40%,同时连续三年没有事故理赔则可再享受30%的费率下浮。

  也就是说,通过费率“双挂钩”制度,遵守交规的上海车主理论上最多可以享受在6折的基础上再打7折的保费,即“4.2折”优惠。按目前交强险保费的计算公式:最终保费=基础保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1+与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浮动比率),以基础费率为950元的私家车为例,理论上讲,最低“4.2折”保费为399元(950×(1-30%)×(1-40%)),前提是该车主在三年内没有任何交通事故和交通违规行为。

  但目前尚无车主可以真正享受到这个折扣,因为目前数据平台所能采集的数据只有2年(即2006年7月1日到2008年7月1日两年间的数据),不满足“连续三年或三年以上”的条件,也就是说在2009年7月1日来临之前,实际上享受的最高下浮是20%。车主仍需再积累一年的行车记录才有可能会达到最高折扣。

  众说纷纭 浮动机制是否合理

  浮动费率是在续保时保险公司评估风险、制定合适保费的重要手段,即“不良记录”越多的标的车潜在的风险越高,相对也更容易发生事故需要理赔,因此保险公司相应就要收取更多的保费。除此之外,费率浮动机制也是为了鼓励大家安全驾驶,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更为负责。这是行业内对费率浮动机制的共识,这种机制有其一定的合理性,但也遭到不少投保人的反对。

  “上浮容易下浮难”,这是记者从几名受访车主那里听到最多的一句抱怨。私家车主张小姐就觉得,“下浮条件太苛刻,要连续三年内不发生任何形式的交通事故才可以享受折上折,我觉得这对绝大多数车主来说都很难做到。在我看来,所谓的‘最高下浮’形同虚设,一般人根本享受不到。”

  而2004年买车的徐先生对记者表示:“2006年刚刚实行交强险的时候,我这两厢的车要花1050元的保险费,就觉得比以前贵了,虽说今年保费下调了,但我是到9月份才续保,还没有享受到优惠。”他还告诉记者今年年初的时候因为下雪的关系出过两次小的碰撞事故,双方都有责任,但如果因为这样而导致保费上浮是不合理的:“就上海目前的交通状况看,上下班高峰时车与车几乎首尾相连,磕磕碰碰甚至一些追尾事故,都时有发生,很难有人会做到连续三年又不违章又不出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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