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投保程序是,投保人先填写投保书并缴纳保费,然后再由保险公司核保,通过核保的才能签发保险单,不能通过核保的退还保险费。那么从投保缴费到取得保险单之间就有一段时间的空白,如果在这段时间内出事,保险公司往往会以保险合同尚未成立为理由拒赔。由于我国法律对这个问题没有明确规定,国内也没有成型的惯例,对这个问题存在很多争议。国外保险公司对这段时间发生的意外事故通常是承担保险责任的。国内也有个别法院判例认为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投保金额比较大的人寿保险,投保人最好在缴纳首期保费时,向保险公司索取临时保险单,确保这段时间可以获得明确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