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保监局、相关保险公司:
根据工作需要,从7月28日起,对保险业抗震救灾理赔数据实行周报告制度。请相关保监局、保险公司务必于每周四下午1:00前将本周的《地震灾害保险理赔情况统计表》报送至保监会抗震救灾专用邮箱:kzjz@circ.gov.cn。同时,继续关注数据真实性,及时剔除与本次灾害无直接关系的数据。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相关保监局、相关保险公司:
根据工作需要,从7月28日起,对保险业抗震救灾理赔数据实行周报告制度。请相关保监局、保险公司务必于每周四下午1:00前将本周的《地震灾害保险理赔情况统计表》报送至保监会抗震救灾专用邮箱:kzjz@circ.gov.cn。同时,继续关注数据真实性,及时剔除与本次灾害无直接关系的数据。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