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然灾害频繁,如果保险能更多地分担自然灾害损失,将有助于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完善现有的商业保险体制,建立地震共保体为首的巨灾共保体,以及开展政府紧急救助指数保险计划等都是切实可行的方法。而巨灾保险的关键在于要有可持续性,这体现在保险业需要根据风险收取足够的保费并提供有效的保障。以上是瑞士再保险公司对中国开展巨灾保险的一些建议。
瑞士再近日在北京召开“自然灾害保险研讨会”,和国内保险同行共同探讨如何提高自然灾害保险的渗透率,并加强风险管理,从而使保险业能在抗灾救灾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瑞士再保险财产险与特殊险高级副总裁张彩玉表示,瑞士再认为保险业应该在巨灾保险领域发挥更大的作用,这有利于中国经济的稳定,也有利于巨灾保险的可持续发展。张彩玉表示,中国地域辽阔,自然灾害的情况错综复杂。在这种情况下,将商业保险与巨灾共保体和政府紧急救助指数保险计划相结合,应该可以有效地缓释巨灾导致的财政压力。
因此,瑞士再呼吁在中国推动建立“巨灾共保体”、开展政府紧急救助指数保险计划,并对商业保险进行政策性扶持。 瑞士再认为,巨灾共保体的优点是显而易见的。比如能够促进风险管理,防灾减损;有利于快速拓展覆盖率;能够为经济较脆弱的个人提供保护; 可以在国际市场分散风险等等。
但是,建立巨灾共保体需要政策引导和综合性的考虑,相对复杂,花费时间也会比较长。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巨灾风险紧急救助指数保险计划可以作为建立有效的巨灾共同体前的过渡。这样的计划为政府、受灾者和保险界提供了一种新的模式,即利用保险和资本市场的手段,在灾前进行融资,减少国内经济在灾后受到的干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