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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用转换权益让保单起死回生

作者:佚名  来源:沈阳晚报  时间:2008-06-19 08:16:31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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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先生今年50岁,15年前购买了一款为期20年的定期寿险。由于定期寿险属于保障型险种,不出险不理赔,眼看保单就要到期,刘先生打来电话咨询:“我觉得交了这么多年的保费,除了买个放心没起到其他作用。我想知道有何办法可以让自己的这份保费不‘白交’?”

  6月17日,本报记者采访了生命人寿和中国人寿(25.96,1.00,4.01%)的保险专业人士,他们建议投保人可行使保单中“可转换权益”条款,让即将到期的保单变废为宝。

  据生命人寿理财师沈红伟介绍,常见的保单转换情况中,定期寿险转为养老保险或终身寿险的情况最常见。终身寿险提前满期转为年金保险也很划算。再有,一些少儿特定保险也可转为已经成年的孩子所需的其他险种。

  当然,并非所有的保险都可以转换,明确标注“可转换权益”条款以及条款中规定的可转换产品种类才可以。

  对于投保人来说,在行使保单转换权时,并无其它条件限制。而且,转换后新保单的费率,一般保险公司都会给予一些优惠。并且保险公司也不再对投保人进行二次核保。

  如果客户要行使这项权利,只需提供保险合同、投保人与被保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证件,即可申请办理转换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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