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金融之星 >> 财经 >> 今日内幕 >> 正文
股票代码: 

开开实业一股东违规减持被重罚

作者:黄 婷  来源:证券时报  时间:2008-05-08 07:38:28     【字体:
您手中的股票数据 赢富 免费帮你看 输入手机号码

  监管部门正抓紧研究更加严厉的处罚措施

  上证所今日再次对违规减持的“大小非”股东开出“罚单”———开开实业一法人股东超比例减持被公开谴责并限制三个月交易。

  上证所在日常监控中发现,开开实业一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账户,在4月21日至5月7日期间,通过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了377.69万股,减持数量占开开实业总股本比例达到了1.55%,违反了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据了解,开开实业这一股东是“中国石油(17.94,-0.41,-2.23%)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油零售分公司”。上证所对其违规减持行为进行公开谴责,并对其账户进行限制交易,限制该账户在三个月内不得买卖在上证所挂牌交易的所有证券,并记入诚信档案。此外,上证所已提请中国证监会继续查处。

  上证所表示,针对违规超比例减持存量股份的行为,监管部门正在抓紧研究更加严厉的处罚措施,包括对违规账户延长限制交易期限、增加限制交易品种、重审相关违规股东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提请证监会立案查处,以及建议冻结资金账户、限期回购超减股份、违规收益上缴上市公司等措施。

  上证所提醒相关上市公司及时通知相关股东严格遵守《指导意见》,各会员单位要对持有限售股的客户进行梳理并应当进一步加强对“大小非”股东减持行为的指导和提醒,切实担负起客户监管责任。

  上证所再次敦请广大投资者,特别是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投资者,能够切实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证券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 编辑信箱 ] [ 打印文章 ] [ 字体:   ] [ 关闭窗口 ]

现有  人对本文发表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你发表的评论只代表个人观点,不代金融之星观点。请在发表评论前阅读本网站的《免责声明》

发布商链接
重要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