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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停车场7月1日起以半小时计费 至少贵了一倍

作者:佚名  来源:新华网  时间:2008-07-02 10:19:36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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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日起,广州全市路内停车场和商场等场所的停车费,将正式按照广州市物价局的最新标准收取,主要城区的路内停车场停车费以半小时计,比以前至少贵了一倍。

    1日起,全市的路内停车场、商场、酒店宾馆、娱乐场所、写字楼、物流园区和专业市场等配套停车场将按照所在区域的繁华程度,划分为三类地区。同时,往日以1小时为单位计算的停车费,将改为按半小时定价收费。

    根据这个停车费新标准,一类地区每半小时收费5元,夜间按次收费时段10小时80元;二类地区每半小时收费4元,夜间按次收费时段10小时64元;三类地区每半小时收费2元,夜间按次收费时段10小时32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算;大车按实际占用停车位个数收费;超过24小时的按上述标准累加收费。

    广州市物价局表示,政府定出的是最高收费价格,商场等经营企业可适当下调,而免费也就是不收费同样在政府定价的范围内,因此并不违反规定,可以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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