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十分熟悉国外快递业发展的专家表示,实行行政许可,不符合多数市场经济体制国家的做法。据他介绍,日本、美国、加拿大等国家对快递服务业务均放开经营,邮政部门不监管快递业,想做快递企业的人,在当地申请一个从事服务业或者物流业的营业执照就可以了。
从快递市场的发展看,自1979年中国批准引进国际快递服务业务以来,快递业长期保持了年平均超过25%的增长速度。来自国家邮政局公布的数据显示,到2007年底,非邮政快递企业在企业数量、就业人数和市场份额上,均分别占到我国快递服务业的70%以上。
市场监管 是否透明
有关专家指出,邮政部门的监管范围被扩大了,从过去只对邮政普遍服务业务和信件寄递业务的监管扩大到对各类商务文件、包裹运送等物流业务的监管,并设立了多种限制性的管理关卡。
质疑者提出,在邮政监管机构同时又是邮政企业(中邮集团)行政主管部门的情况下,邮政监管机构是邮政企业的利益相关人,两者保持着“父子关系”,将不利于对非邮政快递企业的公平、公正执法。
不过,有快递企业表示,邮政“政企”分开之后,邮政监管部门越来越关注民营企业的发展,包括在行业标准的制定等方面也曾多方听取企业的意见。“此次第十稿是由国家法制办牵头的,和前几稿有差别。”一位知名专家称,这从立法角度也体现出市场监管正在逐步透明化。
除以上三大焦点问题之外,有关专家还透露,第十稿体现了对国内快递企业的扶持,如在符合WTO承诺的前提下,国内快递业务并没有对外资放开。“希望这一点最好能在未来出台的新邮政法中通过,这样也给国内快递企业有一段准备的时间。”国内某快递企业有些庆幸。外资快递人士则表示担心自己企业未来会在经营国内快递业务上遇到法律障碍,并强调外资快递也是在中国注册批准的合法经营的中国企业,应在快递服务经营上享受和中国企业同等的国民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