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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证监局揭示五大非法证券期货经营活动

作者:王东海  来源:浙江市场导报  时间:2008-07-08 14:30:58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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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证监局日前发出公告揭示五大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活动。

  近期,我省一些机构以“投资、理财、咨询”等名义从事非法证券期货业务活动。这些活动不但扰乱了证券期货市场秩序,而且可能导致极大的投资风险,给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这五大非法经营活动为:一是部分机构以黄金投资的名义,利用交易软件,自设交易平台,采取放大数十倍的杠杆交易、多空双向交易和强制平仓等机制,吸引投资者从事变相黄金期货交易。二是部分机构以境外证券期货代理的名义,用低手续费、低保证金等手段招揽客户,非法代理境外证券和期货(商品、外汇、香港恒生指数等期货品种)的经纪、咨询活动。三是部分机构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广告以及荐股博客、收费QQ等网络渠道,或利用销售炒股软件、私募基金信息等形式进行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收取高额费用。四是部分机构或不法分子以证券期货投资理财为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采取保底承诺、利润分成等形式代客理财、诈骗投资者钱财。五是部分机构以公司即将在境内外上市等虚假信息为名,诱骗社会公众购买所谓“原始股”,有的甚至瞄准已经过发审会即将发行上市的公司股票,宣称可以通过网下配售代理申购新股,诱骗投资者的钱财。

  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

  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投资或接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应当通过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合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辖区合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和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的名录可登陆浙江证券期货业协会网站查询,不含宁波市)。即使在合法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也不能通过相关人员投资未在境内证券期货市场发行上市的证券期货品种,以免上当受骗。

  目前中国境内合法的期货交易品种仅限于在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期货交易所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市的期货品种 (可登陆上述各交易所网站查询)。任何境外的商品、外汇黄金及香港恒生指数等期货品种均不在此列。

  投资者参与非法证券期货业务活动,一旦发生损失或纠纷,须自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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