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忽还是“蓄意”
步步高(50.29,-2.00,-3.82%)闪电般的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一时间让投资者们议论不已。
有投资者认为,这是上市公司的诚信问题,为什么一上市就变更?上市之前做什么去了?没有仔细考查就临时确定地址?没有确定租赁合同就可以作为募集资金投向的一部分去做招股?
“一上市就翻脸,步步高这样做太打击投资者的信心了。”一位中小投资者对记者说,“现在股市整体低迷,步步高上市还不到一个月就这样大面积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总让人感觉像是被欺骗了一样。投资项目变更以后少投入了4000万元,还有8000万元补入流动资金,像是圈钱。”
对此,步步高的保荐代表人李宁告诉记者,“步步高的招股说明书是2007年9月做好的,当时募集资金投向这一块儿只是有一个初步计划,还没有具体跟门店选址的物业签订租赁合同,后来因为种种原因合同没有签下来,只能另外选址开店。当时在招股书中没有注明物业租赁存在不确定性,是步步高方面的疏忽。”
“我们也觉得刚刚上市20天就做这样的大幅变更有些不合情理,但是由于新开门店的选址租赁问题又不得不做出变更,如果不做变更资金就没办法投入,新店不能按期开设就会影响到公司的利润和股东的利益。为了公司的发展我们还是认可了这次募集资金投向的变更。”李宁补充说。
广发证券连锁零售行业首席分析师欧亚菲告诉记者:“投资者应该更加理性一些,‘圈钱’的结论未免太过武断了。作为连锁零售行业门店选址还要受到物业租赁的影响,因为租赁合同的原因,或者发现了更好的门店选址,及时做出变更,关键是要看选址的变更是不是有利于公司提高利润,对股东是否有利。”
记者同时就投资者的疑问查阅了《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向的管理规定,规定中指出:上市公司应当经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方可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向原则上应投资于主营业务,同时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审慎地进行拟变更后的新募集资金投向的可行性分析,确信投资项目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募集资金变更首先肯定是符合规定的,引起很多投资者的争议可能更多的是出于情理上吧。”李宁说。
“合法但不合理”——这或许是让投资者们最难以接受的结果。
“在没有规定限制的诚信方面,上市公司应该负起更多责任,多为投资者着想,只有投资者和公司相互信任了,我们的市场才能健康、平稳的发展。国际资本市场之所以取得今天的繁荣,也正是在完善的法规体系下形成了诚信第一理念,毕竟‘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一位业内人士对《财经时报》记者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