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中国轻骑集团原董事长张家岭一案逐渐浮出水面。经过长达三天的庭审调查,张家岭被控信用证诈骗罪、偷税罪、受贿罪等六大罪状。其中,仅信用证诈骗就达近300起,涉案金额40多亿元。
像很多国有企业家一样,张家岭曾有着辉煌的业绩,但创业期企业飞速发展的同时伴生着大量管理漏洞、甚至违法行为,一旦企业经营不善,后来的投资者即以经济上的违法使其身陷囹圄。
迟到的觉醒
2008年7月1日,中国轻骑集团原董事长张家岭因涉嫌经济犯罪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
根据公诉方的指控,张家岭在任期间共犯有六大罪状:利用信用证诈骗高达近300起,涉案金额40.8亿元;采取伪造账簿、记账凭证等手段,偷逃税10204万余元;利用集团旗下公司虚开工资,其中378万余元占为己有;将新大洲公司的650万元供他人私人使用,至今未追回;收受单位及个人贿赂共50.5万余元。
庭审期间,对于偷税罪、受贿罪、贪污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和挪用公款罪的指控,张家岭基本未作辩解,辩论的焦点集中于信用证诈骗罪。
在信用证诈骗中,较大的一起是在1995年至1997年。当时,轻骑集团及其子公司曾在中国银行(4.04,0.07,1.76%)济南分行开具买方信用证,由中国银行向轻骑集团指定的海外交易方垫付了折合人民币10多亿元的款项。这些款项大部分至今未还,济南轻骑一子公司因此背负了巨额债务。张家岭则涉嫌虚构贸易背景获得信用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