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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资金滞留超2年将收回

作者:蒋彦鑫  来源:北京晨报  时间:2008-07-24 09:46:0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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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资金沉淀多年不用的情况将得到改善。在昨日召开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北京市财政局表示,今后对于部门的节余资金,若有需要可以结转第二年;若第二年仍节余,则统一收回后报人代会统一安排。

  航拍图避免重复申报资金

  据了解,目前,市级部门对区县补助资金分配管理权相对分散。北京市财政局新闻发言人徐熙表示,比如一个农民培训,可能有七八个部门拨付了专项资金。他表示,今后将降低专项转移支付,将钱拨付给区县进行统筹安排。2009年起,市级部门预算中,原则上不再安排区县对口单位的专项补助资金。

  同时,要增强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直接将钱拨付给用款单位,减少中间环节。但徐熙坦言此项制度的进行,需要编制预算时非常细致,且支付完后需要纳入政府采购程序和绩效考核管理。徐熙表示,今后将把绩效考核贯穿于预算管理的全过程,并将考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

  对于一些工程项目上重复申报资金的现象,徐熙表示,北京几十年来拨付打井的钱,足以把北京打成筛子,但现在依然每年都在安排打井的钱。今后将用航拍图在地图上进行锁定,避免这种情况。

  明年将对节余资金设指标

  针对备受诟病的部门资金沉淀多年不用的情况,徐熙表示,资金沉淀可能是预算编得不详细,也可能是由于城市改造中比如拆迁等问题导致过程延长。他表示,今后对于部门的节余资金,如果确实有需要可以结转第二年;如果第二年还是节余,则统一收回后报人代会统一安排。徐熙称,今年年底,北京将收回2006年及以前各个部门滞留的资金。

  徐熙表示,如果某部门年度节余资金量非常大,下一年度安排资金时将考虑先使用其节余资金,然后再安排别的资金;同时,明年北京将对部门年度节余资金设定一定规模和指标,各部门节余资金不能超过此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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