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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进出口管理范围扩大

作者:田丽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时间:2008-07-24 13:51:17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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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黄金及其制品的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将黄金表壳、黄金表带纳入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管理范围。列入《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管理商品目录》的货物进出口通关时,海关凭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或其授权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签发的《中国人民银行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准许证》办理验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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