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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明确表态 管理层零容忍大股东占款

作者:侯捷宁  来源:证券日报  时间:2008-08-08 16:01:4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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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公司就是‘提款机’,我缺钱的时候就可以直接从里面取。”这或许可以算做大股东对上市公司情感的最鲜明写照,在他们眼里,上市公司就是“唐僧肉”,结果是一天天地被其“吃”掉。

  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一直是资本市场的痼疾。2001年以来,监管部门就高度关注控股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金的问题,采取强化信息披露要求、责令限期整改等措施,不断加大对控股股东侵占资金行为的治理力度。2005年6月证监会发出了《关于集中解决上市公司资金被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的通知》,正式刮起“清欠”风暴。同年11月,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首度明确要求上市公司大股东占款问题务必在2006年底前清偿完毕。“清欠”已成全国总动员之势。

  随着上市公司清欠的开展,原来在证券市场上很平常的占用现象已经基本杜绝,大股东侵占、挪用上市公司资金行为已得到有效遏制与清理,上市公司的“提款机”角色也成为历史。截至2006年12月31日,两市共有380家上市公司完成了清欠工作,22家上市公司部分完成清欠工作,合计清欠金额335.68亿元,占所需清偿资金总额的70%;同时,两市共有8家上市公司的以股抵债或以资抵债方案获股东大会通过,进入清欠程序,金额合计23.71亿元。上市公司清欠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我们看到,经过前几年的清欠攻坚战,上市公司被占用的资产大部分被追回,清欠任务基本完成。但是,今年这一现象又有所抬头,同时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金的方式也出现了多样化,也更为隐蔽、更为复杂。

  对此,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员会负责人近日公开表态,大股东违法占用、挪用上市公司资金,是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侵权行为,是严重影响上市公司质量的违规行为,是严重侵害公众财产的违法行为。对这类行为,证监会一直是高度关注,坚决查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以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上市公司健康发展。

  这一表态再次明确了新的市场环境下监管层对大股东违法占款的坚决打击态度。与此态度相对应的是,6月份证监会处罚两起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金的案件。中捷股份(7.02,0.00,0.00%)、九发股份(3.87,-0.09,-2.27%)因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金引发信息披露违法,公司和相关责任人被处以罚款,公司相关负责人还被实施了市场禁入。与此同时,中国证监会还积极部署各地证监局专门召开防止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本问题复发专项工作会议,严防大股东占款问题“死灰复燃”。

  敢于向上市公司伸手者,如清欠过程中移交司法处理的那些高管们就是最好的明证,如果能风风光光地过日子,又何必要把自己弄成市场禁入者?大股东支持上市公司的发展,结果必然是有耕耘就有收获,这是“双赢”的事情,支持别人也就等于支持自己,何乐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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