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金融之星 >> 财经 >> 国内财经 >> 正文
股票代码: 

中国证监会规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行为

作者:赵晓辉 陶俊洁  来源:新华网  时间:2008-09-17 09:51:26     【字体:
您手中的股票数据 赢富 免费帮你看 输入手机号码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16日发文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行为,并提高股权激励门槛。 

  这份名为《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的文件要求,为确保股权激励计划备案工作的严肃性,在股权激励计划备案过程中,上市公司不可随意提出修改权益价格或激励方式。上市公司如拟修改权益价格或激励方式,应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撤销原股权激励计划的决议,同时上市公司应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终止原股权激励计划备案的申请。 

  证监会要求,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撤销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决议或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股权激励计划的,自决议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上市公司董事会不得再次审议和披露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证监会还要求,股权激励计划中不得设置上市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等情况下激励对象可以加速行权或提前解锁的条款。 

  文件还要求,股权激励计划中明确规定授予权益条件的,上市公司应当在授予条件成就后30日内完成权益授权、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 

[ 编辑信箱 ] [ 打印文章 ] [ 字体:   ] [ 关闭窗口 ]

现有  人对本文发表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你发表的评论只代表个人观点,不代金融之星观点。请在发表评论前阅读本网站的《免责声明》

发布商链接
重要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