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今天已经取得共识的一项原则就是被证监会确定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的内容:保护投资人利益。
今天,在中国的金融体系中,银行占了绝对的大头(根据人民银行公布的数据,截至今年3月,人民币各项贷款总和为27.5万亿元,这个数据甚至大过中国的GDP)。银行的特点是“间接融资”,就是人们把钱存放在银行里,银行再把这些钱集中起来,然后再贷出去,在这个过程中,储蓄人始终享有对钱的所有权,银行只是个代理人,贷款的风险完全由银行来承担,跟投资人没有关系。对整个国家来说,银行在金融体系中比重过大不是一件好事,因为经济中的所有风险最终都聚集在银行那里,一旦经济出现衰退,大批企业还不了贷款,银行手头就紧张了,储蓄人怕银行倒闭,可能会挤提存款,最终银行贷出去的钱收不回来,还要应付不断增加的提款要求,于是可能真的把银行压垮。在银行垮掉之后,企业求贷无门,投资会大幅度下降,这可能会导致整个经济崩溃。
股票市场则是“直接融资”,投资人的钱在经过一个长长的链条后,跑到了上市公司那里,这个链条包括券商、律师、会计师、股票交易所等。它的好处是,投资人直接分享了上市公司以及银行的利润,同时也分担了其风险。以直接融资为主的经济体出现大规模经济崩溃的可能性大大降低了。不过,对于投资人来说,钱到了上市公司之后,他就再也无法直接对它占有和支配了(当然了,投资人可以通过股东大会等制度来间接实现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在这么长的链条中,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最后倒霉的都是投资人,所以,投资人天然地需要被保护。
没有了投资人,也就谈不上股票市场。从这个意义上说,保护投资人也就是保护股票市场。
“保护投资人利益”就是要让投资人赚钱
粗粗地一算,在我们这个“新兴加转轨”的市场中,投资人竟然是注定亏损的!如果一个股票市场,投资人作为一个整体注定是要亏损的,那么它要么走向灭亡,要么沦为赌场。
翻译成老百姓的大白话,“保护投资人”就是要在制度安排上能让投资人赚上钱。
当然了,这并不是说要有制度保证,每个投资人的每次投资都能赚钱——那是不可能的;也不是说,通过二级市场的炒作,吹出一个泡沫来,让大家赚钱——那是不可能长久下去的;也不是说,要求其他利益主体向上市公司输送利益,以确保投资人赚钱——那是不公正的。“让投资人赚钱”说的是一个宏观命题:让作为一个整体的投资人,在一个大的时间尺度下能赚到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