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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矿业:“造假嫌疑”无依据

作者:巢新蕊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时间:2008-05-07 11:33:28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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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28日、29日、30日“中国黄金第一股”紫金矿业  (601899)(601899.SH)已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5月5日,复牌后又涨9.99%。然而,公司股价在二级市场上摇曳多姿的同时,关于公司上市前某些股权转让有些蹊跷的消息也正流传开来。

在公司上市之前,紫金矿业董事长陈景河从公司第五大股东上杭县金山贸易有限公司(下称“金山贸易”)受让了1亿股左右紫金矿业股权,在这部分股权借紫金矿业A股股价起舞后,使陈景河身价倍增。

近日,有人质疑其当初每股0.1元/股的受让价格超低、而低价受让的目的是为了少交税,以及受让依据的《股权激励协议书》有造假嫌疑。

“那肯定是有的呀。”5月5日,紫金矿业董秘郑于强向记者明确了《股权激励协议书》的存在。只是,其认为没有公之于众的必要。

股权激励确实存在?

之前,紫金矿业董事长陈景河也曾公开表示《股权激励协议书》确实存在,但是知情人士告诉记者,紫金矿业曾承诺将该协议书拿出来示人,但至今仍未公开。不过一名小股东表示其未听说过陈景河和金山贸易有《股权激励协议书》一事。

紫金矿业集团证券部邱经理告诉记者,有没有《股权激励协议书》这个问题由公司董秘统一对外公布。

郑于强则认为,对方关于“《股权激励协议书》有造假嫌疑”的说法没有依据。“为什么公司在香港上市(2003年12月)三年了,这种传闻到公司发A股的时候才出来?”

金山贸易目前是紫金矿业第五大股东,持有紫金矿业33364万股,占股2.54%。2000年,上杭县财政局将其拥有的福建省闽西紫金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紫金集团)86.80%股权全部划拨予闽西兴杭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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