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杀熟陷阱”频现,私下购买“消息”不受法律保护
因为相信通过熟人能够买到股市内部信息,耗费60万购买信息,结果在信息指导下20多天内损失50余万。律师表示,私下购买股市信息属违法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花60万买信息
41岁的李先生2005年底认识了彭小姐,2007年5月,彭小姐向李表示当时行情很不错,她有朋友坐庄,可将一只股票价格炒翻番,但要付150万买确切个股消息费,并称自己可以出90万。
李先生在付60万之前,彭小姐告知中国嘉陵 (600877)将会有10个涨停板,第二天中国嘉陵果然涨停。“其实当日还有多只股票涨停。”李先生表示。但他仍于5月29日将60万元打到了彭小姐账户,至于彭是否也支付了90万,李先生也未曾问过。当然上午,彭小姐告之ST明星就是其朋友坐庄的股票。最近庄家在洗盘,让李先生不用太着急。当月ST明星确实跌得比较凶,李先生也不敢贸然买入,只是购买了少量ST明星。
靠信息亏损50余万
记者在李先生提供的股票交易清单上看到,李先生两天内6次买入中国嘉陵,金额约200万,20多天后卖出,此时李先生已亏损约50余万。10次涨停板的诱惑让其依然相信信息是准确的。
直到8月份李先生才觉得上当,电话询问彭小姐后,其表示款项已支付给别人,自己也是受害者,亏得更多。法院判决也表示,双方都已确认60万是用来向第三方支付股票信息,以被告彭小姐无不当得利事实驳回李先生要求退还信息费的要求。
记者电话联系彭小姐,接听电话者表示是彭小姐的朋友。彭此前表示一切都应以法院的判决为准。李先生不满可以上诉。另据这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女士透露,当时是李先生主动要求购买信息的,她们还多次提醒可能存在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