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指数经过近半年的调整,市值蒸发将近一半。在此期间私募基金崩盘的消息一直存在于坊间。
几年前以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发行的赤子之心系列为代表的集合资金信托产品开始出现,产品发起人赵丹阳也被业界给予“私募教父”的封号,一种被定义为“阳光私募”的模式开始在大江南北流行。
随后,中国私募基金纷纷仿效,并在其后的发展中逐渐形成了两种模式:一种是类似于公募基金形式,其普遍形式是私募机构以投资顾问的身份加入,投资顾问不能更换,其利益主要包括管理费和超额收益提成,其中管理费的收取比例接近公募基金,大多为1.5%左右,而超额收益提成则可以达到投资收益的20 上证指%左右,是投资顾问主要的收入来源。
结构性产品则是另外一种模式,结构性产品一般分为两级,私募机构以一般受益人的身份参与,一般受益人也负责投资,相对应的,其他信托持有人就是优先受益人。
一般来说,投资人需要投入自有资金,投入资金的作用主要起到“安全垫”作用,也就是意味着如果优先受益人的本金出现亏损,则一般投资人投入的资金会作为补偿金,补偿优先受益人的本金,在信托产品契约中会事先约定一个警戒线和一个止损线,如果达到这个警戒线,那么就要提示优先受益人,如果达到止损线,那么就意味着一般受益人的投入的资金已经接近无法保证优先受益人的本金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