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热钱大举涌进内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商务部和海关总署三部委联合颁布实施《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办法》,决定自7月14日起对出口收结汇实行联网核查管理,追查热钱的流通管道。
《第一财经日报》报道,国家外汇局表示,此举将进一步完善货物贸易外汇管理真实性审核手段,有利于改善中国对外贸易环境,规范货物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流入和流出,解决出口与其收结汇背离问题。
报道表示,外汇局认为,实施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是通过将企业出口收结汇情况与其海关货物出口情况加以核对,有效甄别货物贸易项下资金流入的实际贸易背景,以保证出口及其收结汇的真实性和一致性。
确保出口与收汇一致
该项《办法》规定,企业出口收汇(含预收货款)应先进入企业的出口收汇待核查帐户。企业在通过待核查帐户办理资金结汇或划出手续时,银行应登录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在具体贸易类别相对应的可收汇额范围内进行收汇核注。
外汇局分析,实行联网核查是以电子信息联网手段替换传统的纸质单证审核做法,实现对货物贸易外汇收结汇的监管。为继续给合法规范经营企业的贸易活动提供便利,在确定出口与收结汇的真实性与一致性对应关系中,将充分考虑不同贸易类型和行业的特点,区别对待。
此外,外汇局同时发布「关于完善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外债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对企业出口预收货款和进口延期付款实行登记管理。外汇局认为,加强预收货款与未来实际出口的跟踪监管,可防止无真实贸易背景的资金借用贸易渠道流入境内投机获利;改进对进口延期付款的监督管理,可防止潜在的债务风险,防止未来资金集中大规模流出。
据悉,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于今年7月14日起在内地试运行,8月4日起正式运行。出口预收货款和进口延期付款登记,分别于7月14日和10月1日起实施。
报道引述广东一位银行人士的话表示,过去出口收汇一般不用核查,只有多收汇超过监管要求被列入「关注企业」的才要提供报关单进行核查。对于预收货款资金的真实性,银行比较难把握。预收货款和进口延期付汇,应该是企业来历不明的钱进来的一个渠道。
根据以前的外汇管理政策,对预收货款活动的监管是主要通过「关注企业」分类管理等方式,不过,此类监管措施具有一定滞后性。不少研究人士对贸易项下的「热钱」流入的可能性进行探讨,甚至对虚假贸易或贸易项下的投机资金流入规模进行测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