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央行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2007年中国反洗钱报告(摘要)》。央行副行长苏宁在为该报告所撰写的序言中指出,2008年将是中国反洗钱工作的一个新起点。
报告称,2007年《反洗钱法》及新的配套规章制度生效后,中国反洗钱信息收集和使用的渠道、范围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其中一个重要的表现是,在继续重点做好银行业反洗钱现场检查的同时,着手尝试对证券期货业、保险业的反洗钱现场检查,并对各分支机构正确处理反洗钱现场检查和行政处罚工作中的各类问题进行指导。
据央行统计,2007年全年,央行的715家分支机构依法对4533家金融机构(含其分支机构数)进行了反洗钱现场检查,其中检查银行业金融机构3909家,证券期货业金融机构96家,保险业金融机构528家。
报告显示,2007年全年,被处罚金融机构共计350家,占被查金融机构总数的7.72%。
在被处罚金融机构中,除3家仅涉及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的违规问题外,其余347家均涉及未按规定识别客户身份,或是未按规定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
国有和股份制银行被罚率居高
报告显示,2007年,国有和股份制商业银行被处罚机构数占全部被处罚机构的比例最高,为54.55%,城市信用社被处罚机构数占全部被处罚机构的比例最低,为0.29%;中资银行被处罚机构数占全部被处罚机构的比例为97.95%,外资银行被处罚机构数占全部被处罚机构的比例为2.05%。
但央行同时指出,这并非意味农村信用社和农村商业银行就没有潜在问题。
2.1亿笔大额交易报告接受监测
报告披露,2007年,银行业金融机构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的大额交易报告达2.1亿笔。
报告补充指出,2007年,央行在对发现和接收的可疑交易线索进行分析筛选后,对其中的1534个重点可疑交易线索实施了2052次反洗钱调查;共协助侦查机关破获涉嫌洗钱案件89起,涉案金额折合人民币约288亿元。
114亿元涉案地下钱庄交易被端
2007年中国打击地下钱庄的力度继续加大。“广东侦破的地下钱庄案件数量占全国总量的1/3。”报告显示,2007年,公安机关会同央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部门共组织50多次行动,破获43起重大地下钱庄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80余名,涉案金额折合人民币114亿元,有力地遏制了此类犯罪的高发势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