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针对市场的持续走弱,部分市场人士认为是由于“大小非”造成了市场持续下跌,因此,有人提出对“大小非”征收暴利税,或者对解禁后“大小非”再延长限售期限,或者对新老划断后暂未进入流通的股票进行限售或二次发售的建议和说法。对此,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5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股市决不可能走回头路,不能重新制造股权分置,不能重新回到由于股权分置带来的弊端重生的状态里。针对全流通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只能通过基础性制度建设来应对解决。
“在全流通情况下确实有大宗股份进入流通领域,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断发行,这些都是新问题,作为监管部门很重视这些问题,也很关心这些股份在某一个时段集中大规模进入交易系统,我们很关注。”该新闻发言人表示,证监会也采取了一些措施来规范“大小非”的减持,例如,大小非出售超过1%的请上大宗交易平台转让;增加大小非转让的透明度:对大股东自由增持做了制度安排以及目前已经在做的券商中介,二次发售等。他透露,今后,还将出台具体的办法来规范券商中介及二次发售行为。
不能改变对股改限售股的约定
“股改限售股的形成是股改时流通股东和非流通股东协商的结果,是一种契约,政府说你这契约不对,给改了,没这个权利,也没法律依据。”该新闻发言人认为,目前有人提出的再锁定股改限售股的解禁时间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他指出,当时股改时是按照统一组织、分散决策的原则进行的制度安排。公司非流通股的股东,为了使股份能够获得流通权,由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进行平等协商,之后两类股东同意对价的安排。持有5%以上股份的“大非”,不能马上卖,要“锁一爬二”,5%以下的“小非”,锁定一年以后就可以出售。这是两类股东当时的协商结果,也是一种契约,不能通过改变他们契约的方式来进行限制,任何人没有权利去改变这个契约。
他认为,市场中关于“大小非”的建议“心”是好的,但有可能会起到反效果,给“大小非”一种不稳定的预期,加速了其出逃的意愿,也加大了市场不必要的压力。所以,对于“大小非”问题要正确对待,通过基础性制度建设来应对解决。
新老划断产生的限售股
不是“堰塞湖”
针对业内人士提出的新老划断后暂未进入流通的股票是更大的“堰塞湖”的说法,该新闻发言人认为这种概念是错误的,容易在市场中引起误解。
他指出,新股发行恢复以后已经不区分流通股和非流通股,已经是全流通发行了,发行以后上市公司股票都是流通的,为什么没有全部立刻进入流通领域?因为根据《公司法》,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发行的股份上市一年后方可转让,也就是公开发行20%那之前的股份上市交易一年以后再进入流通领域,这是《公司法》的规定。而且,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还有其他的规定,比如平安保险上市的时候没有绝对大股东,但是其相对大股东,当时所有人承诺锁三年。
“在法律上是流通股,不过根据《公司法》的承诺一段时间不进入流通领域,这不是股权分置,所以没说这部分股份暂时不上市流通。”该新闻发言人认为现在市场中有一些意见,认为新老划断以后的限售股份是很大的“堰塞湖”,他们进入以后应该再次限制,这种前提是错的。
全流通时代企业价值看业绩
“现在已经是全流通时代了,在全流通时代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投资者在投资股票的时候要进行估值,就必须要考虑全流通市场的基本事实。决定一个企业的价值高低,应该是这个企业的业绩,而不是这个企业流通股数的多少,这就是全流通机制下一个基本的市场规则。”该新闻发言人表示。
他指出,全流通对于投资来说是一种新的市场情况,因此对于全流通的认识,需要一个过程,包括监管层和投资者对全流通的认识都会逐步加深,证监会今后还会密切关注全流通情况下发生的新问题,采取一些相应的措施来疏导和规范股东的转让。
8月“大小非”减持
比上个月减少40%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还透露了8月“大小非”解禁高峰期的最新减持数据。
他指出,8月份这一个月深沪股市含“大小非”以及二级市场减持和大宗交易平台减持一共是4.8亿股,比上个月减少40%多,其中,“大非”减持9400万股,“小非”减持3.87亿股。平均每天2千多万股,现在两个市场交易量比较少,平均一天400多亿交易额,这个数在当天卖单占的比重很小。
据他介绍,现在主要是“小非”减持比较多,因为锁一年以后就可以进入流通领域。“小非”目前已经解禁56.55%,解禁的里面减持的有43.9%,在巨大的舆论压力和预期之下减持量还不到一半。“希望媒体客观报道,不要渲染,我们最不希望非理性的抛售,造成价格的扭曲。”他最后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