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金融之星 >> 股票 >> 市场 >> 财经要闻 >> 正文
股票代码: 

证券类信托产品现负收益 最高亏损比例超24%

作者:崔吕萍  来源:北京商报  时间:2008-09-25 07:23:44     【字体:
您手中的股票数据 赢富 免费帮你看 输入手机号码

  在证券市场跌宕起伏的大背景下,证券类信托产品也受到牵连。财经研究机构普益财富最新研究报告显示,从近日兑付(即产品到期后投资者凭票据向信托公司兑换现款)的几款证券类信托产品来看,部分投资管理者在信托产品到期前选择了提前终止信托计划,但即使如此兑付的实际收益率也很低,甚至已经出现负收益的现象。

  该报告显示,本月有中诚信托、西安信托、安徽国元等信托公司对其几款信托产品做出提前终止信托计划的举措。其中“‘恒盈四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长安证券投资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应于2008年12月到期。普益财富表示,由此可见信托公司已经不能再忍受股市的狂轰滥炸,纷纷选择快速逃离,尽量减少损失。

  值得一提的是,现在打新股的信托产品已经越来越少见。因股市低迷,证监会对新上市的股票有严格监控,加之有新股出现破发现象,所以造成此类投资方式对信托的吸引力大大降低。同时,事实也证明了新股申购类信托产品收益能力大不如从前。此前西安信托提前兑付的一款新股申购类信托产品——“长安新股申购一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实际收益率只有5.386%,比预期的最低收益率6%还要低。从产品清算报告来看,该信托计划新股申购的中签率较低,各新股的实际收益率也不理想。总体来看该信托产品资金的利用率不高,收益率低,这与前期新股申购产品常常出现收益翻倍的现象形成了鲜明对比。

  此外,中诚信托提前兑付的一款信托产品——“08热点·共享成长1号证券信托计划”可谓损失惨重。该信托计划一共签订了6份信托合同,参与合同签订的包括自然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信托计划中没有设置收益权分级,在这里自然人和机构投资者需要风险共担。这样的产品设计对自然人投资者来说产品到期收益率比结构化产品要高,但是风险却是很难估量的。从清算报告来看,“08热点·共享成长1号证券信托计划”到清算时止,信托计划单位净值只有0.7535元,投资者的亏损比例达24%以上。

  当前证券市场恶劣的投资环境,不仅是对信托资产管理公司的考验,更是对信托公司决策协调能力的挑战。信托资产管理者应当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积极调整投资战略,尽量减少资金损失。

[ 编辑信箱 ] [ 打印文章 ] [ 字体:   ] [ 关闭窗口 ]

现有  人对本文发表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你发表的评论只代表个人观点,不代金融之星观点。请在发表评论前阅读本网站的《免责声明》

发布商链接
重要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