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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视“窗口期”上市公司高管配偶炒股频违规

作者:徐锐  来源:上海证券报  时间:2008-10-15 13:43:11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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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三季报进入披露期,各家中小板公司高管对自家股票的买卖行为也日渐稀少,以避“买卖违规”之嫌。不过,近期却有少数上市公司高管的配偶在买卖股票时不慎触规。

  深交所最新披露信息显示,顺络电子董事长的妻子于10月6日购入5000股顺络电子股票,成交均价为8.90元/股,随后又于10月8日以8.35元/股的均价将上述股票悉数清空。两相权衡,曾小华在此次短线交易中还亏损了2750元。

  根据深交所今年4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板公司高管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中小板公司高管的配偶在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不得买卖该公司股票。而按照披露日期,顺络电子将于10月25日发布三季报,显然,董事长之妻在上述时段内的交易违反了该项规定。

  业内人士表示,尽管交易所此前将上市公司大股东的禁止增持“窗口期”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缩短至“上市公司业绩快报或者定期报告公告前10日内”,以此鼓励增持行为,但交易所对公司高管等相关人员股票买卖的“窗口期”却并未随之缩短,这意味着中小板公司高管及其配股仍需遵守此前的交易规定。

  高管配偶炒股违规也并非孤例。数据显示,中航精机一位副总经理的妻子也曾于本月10日购入了1000股公司股票,而该买卖时间距中航精机三季报披露日(10月23日)仅差两周。此外,云海金属一董事的配偶此前也曾在公司2008年半年报披露前10日有过违规买股的行为。

  对于近期频发的中小板高管配偶炒股违规的行为,有市场分析人士表示,在相关监管部门三令五申后,中小板公司高管在敏感时期违规买卖自家股票的行为已大大减少,但高管配偶炒股违规案例近期却有加剧的趋势,在此状况下,中小板公司高管未来应在加强自律的同时,还要对自己的配偶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和监督,以此杜绝股票买卖违规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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